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社團組織
一、宗 旨:獎勵青年優良德行與傑出成就,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。二、候選人條件:國 籍:中華民國國民,須居住國內者。年 齡:13歲以上,45歲以下(出生日期在民國61年元月1日以後,民國92年12月31日以前,以身分證為準)。性 別:不拘。三、申請類別:凡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,足資青年範式者,得依據規定頒授青年獎章。相關詳細資料如附件下載。實施辦法請按我下載推薦表請按我下載
西螺團委會的部落格
雲林救國團公益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